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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1 15:03   责任编辑:xiatian
报名开始:       报名截止:
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网站http://www.gasrmyy.com/、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guang-an.gov.cn/、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uang-an.gov.cn/、“小平故里先锋”网站http://www.gadj.gov.cn/发布):
一、引进对象、专业及名额
广安市人民医院计划引进32名专业人才,具体详见《2020年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引进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硕士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有高级职称的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引才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考核招聘方式。
四、有关待遇
(一)引进的人才全部占用事业编制。
(二)引进人才在广安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院内规培、院外进修培训等不纳入实际服务年限),实行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
2.报名地点: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与科教科(广安市广安区公园街168号609室)
3.报名方式:本次引进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者一般应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资格初审,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进行监督,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
(三)面试考核
本次人才引进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
面试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并结合岗位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对有高级职称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毕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如某一岗位在面试中没有合适人选的,该岗位暂不引进。对拟引进人选组织体检考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面试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形成拟引进人选名单。对拟引进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咨询单位及咨询电话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与科教科0826-2333565.
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0826-260001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请以电话通知或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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